律师你好,我于2007年8月到2009年4月在A公司上班,公司承诺,正式的员工都有三险一金的待遇,我也仔细看过我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上面确实承诺给员工办理三险一金的事情。而我4月28日已经正常辞职,到辞职那一天,A公司也没有给我办理相应的东西。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维权的途径是怎样的?需要提供那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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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A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需要提供以下证据: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人证言(证明何时离开公司)同时书写仲裁申请书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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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和时间的证明即可,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专业劳动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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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