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定婚时他父母给我的一万元钱和结婚时他们给我让买家具的一万元钱(这是我和丈夫手里的全部家当),结婚后由于丈夫发生交通事故住院负医疗费钱全部花完了(没让他父母拿一分钱)。现在我们有了一个孩子并且还有房贷要交一个月的工资根本不够日常开销,我提出让他父母帮忙,他们却说:“‘当初是你自愿把钱拿出来花光的!’”等瞧不起我的话。我既委屈又生气决定让他父母把定婚时的一万元钱和结婚时让买家具的一万元钱一分不少的还给我。
我想问:假如通过法律途径我能把这部分钱要回的胜算有多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