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顾问:
您好,我的妻子在一家健身会馆练习瑜伽。才练不到一个月健身馆的教练找到我的妻子建议她加入瑜伽的教练班并承诺会有特别的锻炼方法和心得传授。并且在完成该课程时候可获得当瑜伽老师的资格证。因禁不住教练老师不断的劝说最终我妻子还是加入了该会馆的教师班。该班的教学为期一个月,费用是4800元rmb,包括证件费用在内。双方都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仅有收据为证。但在学习了5天后我的妻子明显感觉到在训练的过程中除了不停的过力压迫以外并没有什么心得技巧。而且在这期间我的妻子很明显的食欲不振,精神萎靡,身上多处疼痛难忍。以至于5天后无论怎样都不想再去了。
我的妻子就跟他们联系希望能中止这个课程,但是对方宣称只能退款2000元。其余的2800元就算是初级班的费用即使没有学完。我就想问了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能是对方说只退多少就退多少没有一个尺寸标准呢?一个月30天的课程共4800元其中包括办证件的钱算下来每天的费用大概在160。我的妻子只学习了5天 才800元 最算我先中止课业是否也不应该扣除那么多呢?
非常希望尊敬的顾问们能够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