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个电视台找到一个公检法相关单位的领导,然后咨询有关的法律问题,虽然告知了当事人采访者是某单位的,但是之后将此段录音在电视台进行播放,并没有提前告诉被采访者。而且采访的内容属于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范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回复,而被采访者只是对该问题作一个引导,指出可以选择的方法。 我想问的是:1、对于电视台这样的行为,他们有权这样做吗?有权利将公检法部门的私下采访电话录音进行公众曝光吗?2、对于电话录音及公众曝光这一部分,我国有哪些具体法律条规,可以提供参考的。感谢了!

其它综合
2009-07-20 15:58: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