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看中了一套房子86平方当天下午五点钟了。所以只交了定金5000元没有办手续,说好了第二天早上去办手续的。可第二天去了房产公司办事人员因儿子生病,没办法办理。所以说好第三天再去,到了第三天打电话来说星期一去办理,第四天星期五打电话来说不卖了,理由是说他儿子用,可是经过我打听是房价一直在长,所以他按原来的价格不想卖了。他现在说连定金还我10000元。如果我一定要房子不知道行不行。实在不行的话赔我5000是不是太少了。因果如果没有定下这套房子另一套房子说不定我也买下来了。现在另一套房子也被别人买走了。而且现在房价一直长。对我来说损失肯定不止这5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