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亲戚女性60岁,无生活来源,现再婚,男方78岁.其子女都已成家.有这样的顾虑,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就再无生活来源(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男女双方同意,在男方在世时为女方存钱,作为女方今后的生活费用。请问律师,如何保证在男方去世后,正常得到这笔费用,以不至于由此与男方子女引起纠纷,她们现在该办理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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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书面约定约定男方和她结婚前的财产一部或全部归女方所有即可,该约定可以包括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
也可以用遗嘱处分男方的个人财产,遗嘱处分只有男方先去世时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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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男方在遗嘱中说明。则女方可依据遗嘱的约定合法拥有这笔费用。如该遗嘱交公证机关公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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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办理公证遗嘱,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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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男方在遗嘱中说明。则女方可依据遗嘱的约定合法拥有这笔费用。如该遗嘱交公证机关公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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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