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屋中介签订房屋租订合同,其中规定房屋供暖费用不由我方提供。在今年11月10日,我方被社区物业通知,由于我方所居住房屋没有出示缴纳供暖证明,因此我方不能按照正常程序购买电费。目前我方仅剩余79个电字。
我方于11月11日通知中介公司希望他们帮助我们解决该问题,对方给我们的答复是我方供暖费是由屋主独立负担的,因此将帮助我们联系屋主。之后(11月15日)中介公司告诉我们,由于屋主年纪较大,身体条件不好,因此没有缴纳供暖费,将协调解决。今天(11月22日)中介通知我们,我们所租住的房屋是按照北京市统一供暖办法有屋主所在单位负担供暖费,因此不存在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按合约缴纳房屋租金。但我方咨询该房屋所属供暖管理办公室后,该办公室表示我方需要出具供暖缴费单。
请问。如果我方扣押将要付给中介的房租直至该问题解决,这个办法可以么?有没有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