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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运输公司工作,由于早上1点多就要起来上班,还要自已卸货,上班时间太长,休息不够。在一次高速路上行驶时,有辆小车司机醉酒追尾撞上前面货车。没有设置危险标记,车辆也没有任务灯光,不过当时有路灯。5分钟后我撞上小车,当时货车司机在小车旁边,导致货车司机重伤,可能轻微致残。 交警判决如下: 由于小车司机醉酒驾驶,小车追尾货车事故由小车负责,小车司机和车上人员伤势和小车前方损坏由小车自已负责。 由于小车碰撞后几分钟内我撞上小车,小车司机晕迷,做不了危险标志,车上灯光在第一次碰撞事故中线路撞坏了。我撞上小车我要负第二次碰撞全责,也就是货车司机伤势我负责,小车后部份损伤我负责。 货车司机伤势加上小车后部维修费用估计10万左右,公司要我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的剩下部份的30% 在这里有2个问题咨询下律师: 第一:小车醉酒驾驶,第一次碰撞他负全责,第二次碰撞我要负全责吗?小车要付部分责任吗?? 第二:我只是打工的,没有能力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责,请问公司开除我我应该负责保险公司赔付后的30%吗??????????

交通事故
2009-07-17 1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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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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