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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在我村南湖划分了五口人承包地,面积约五亩左右。具体共是家里两位老人,还有我,我姑子还有三叔子,,这块地就只有我一个人承包耕种,2000年大家都栽树,我也在承包地上栽了树,并委托我姐姐管理至今,树以成才,我在城堡期间我都按时上交各种农业费用 然而,2006年夏天,村委会通知我回家处理我承包土地的事,叫我把承包地划一半给二叔子的妻子庄,我感到莫名奇妙,显失公平,于是我坚决不同意,大约十月份趁我不在家,村委会就强行将我承包地划了一半给二叔子家妻子庄,庄并擅自将我承包地上的树看法十三棵卖掉树款据为已有,,对此我找村委会要求其换我 承包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但至今未果。我还有一系列证据,每年交的各种农业费用,以及95年划地老底根。还有一个生产队所有人的证明,在这之后村委会作出处理决定还是按照他们原来强行划分土地 。后村委会写了调解书,让我丈夫在他们写的调解书上签字,所谓的调解书就是他们的处理决定我丈夫当时在他们那么多人的压力下不得已签字,我想问一下,我丈夫的签字有没有用,能不能代替我,如果这份东西签了,我继续状告,这样还能告赢,这样还能告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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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07:54: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