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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号下午18点半,我去朋友班上想请朋友吃饭,我朋友正好下班,说单位发西瓜让我用摩托车帮他送回出租屋(是个女的)。就这样我帮她把发的西瓜从单位送到出租屋里,我们送完东西,稍作休息这时从外面进来一个男的,对着我说“滚开”,我当时很蒙不知道怎么回事。然后这个男的就开始打我朋友。 我当时见到我朋友是个女的很弱,我就去拉架。我站在他们两个中间对那男的说:“有话好好说,别打人”这男的把我推开继续打着女人(我朋友)。我又一次推开说:“有话好好说别打人”。这时这男的就开始打我。往我头打了一拳,我当时就还手结果让他把我打到墙角。我顺手拿了个喝水的杯子,就往他头上打了几下。那男人对我说:“这女人,跟我又跟你”,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他们以前是对象关系。我完全不知情。我从兜里掏出100元,我说:“你去看看病”。就这样他就走了,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找到了我。打了110 。脸上因为戴着眼镜,所以打的时候不小心把脸上割破了一条2厘米的口子,眉毛上方各缝3针,也是眼镜框割得口子。头上是拿杯子打的口子大概有5·6针,一共缝针20多针

民事相关
2009-07-19 09:40: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