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商店打工!没有签订合约!
我刚做工的时候是老板提供的车子!交了300块钱的押金。过了一段时间我自己买了一辆就一直用着我的那辆了!起初老板补助油钱还算合理!后来因为工作的人事变故。我的工作量大大提高。后虽油钱有提高。但是老板补助的汽车油钱和实际用油花费相差较大!
我与老板反映情况。他不予理睬!
后我与老板说要用回老板自己的车子!结果老板拿不出车子!近两天的货我都没送出去!
老板把他的损失从我的工资里扣除! 工资不够扣他就把我的押金一并扣除了!
押金单子上明确写着:今收到某某某交来押金300正。 有老板的签名!
请问老板是否有权利扣除我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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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板扣工资的行为不合法,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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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收取押金本身就属违法,应全额退还押金给你,至于工资,如不属你的原因导致的损失,老板也无权扣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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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权利扣押金,他也没有权利要押金。(回复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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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