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结婚几年了,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架,偶尔男方还有打女方,但是女方为了2岁的孩子,一直忍受着老公的打骂,2008/11/21晚上她老公又一次殴打老婆(发生地在女方的城市/男方不是温州这边人)现在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想问下女方可以在温州自己这边法院提起离婚嘛?还有女方一直没有工作,没办法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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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结婚证是在哪里领取的,在哪里起诉,如果女方没有工作可能法院不会判孩子的抚养权给她。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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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在当地连续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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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连续居住时间达一年以上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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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解决,详询律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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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经常居住地(也就是在温州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最好是办理了暂住证)是在温州的话,你可以在温州进行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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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