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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律师告诉我;刑事案件中,如检察院立案监督后仍支持不予立案,作为受害人,司法程序应怎样走?

刑事案件
2009-07-18 16:38: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3、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 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范围可以提出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 检察院是可以指定公安机关立案的。另外,可以考虑刑事自诉。
  •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 作为受害人,你可以拿着检察院不予立案的材料直接去法院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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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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