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与人打架,我的朋友先动手把对方给咬伤了。我的朋友被摔下楼梯。但医院没检查出什么毛病来。现在对方要跟她要1万块钱。我的朋友该怎么办?明天要去派出所她该怎么说?要是请律师有愿意接这个案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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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斗殴,均发生了侵犯对方的行为,应当在各自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双方通过派出所的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对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可以自行或委托律师出庭参加审理,由法院判决双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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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朋友与人互殴,应在各自过错范围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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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互相斗殴,是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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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是你朋友先动的手,但对方都有过错,如果赔偿。双方都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对方要1万块钱也应在合理之内。不在合理之内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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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