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是一个卖电器的零售商,有人从他那里买了一把电热水壶,用了5天以后,那人被电死了,然后他的家人就把我叔叔和生产商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4万。说是质量不合格。但是死者使用时未接地线,还是握住壶把被电死的,怀疑他是带电操作的,未按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我想问,我叔叔只是零售商,上面还有批发商,和厂家。他要负责人吗?如果要负责,大约要赔偿多少钱?
-
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由于你叔叔是零售商,因此对于消费者因使用产品造成的损害,需要和生产商承担连带责任。进而,如果产品责任是你叔叔的责任造成的,赔偿责任最终全部由你叔叔承担;如果产品责任是生产商的责任造成的,则该责任由生产商最终承担,你叔叔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生产商全额追偿。
法律依据如下: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
你好,你叔叔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生产商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能证明是产品质量问题,还可以向生产商追偿。
-
你叔叔需要负责,但他可向厂家追偿。
-
朋友你好:赔偿的责任主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一、是产品质量最终的承担者是生产厂家,销售商承担连带责任。二、如果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自负。建议你及时寻求律师当面帮助,多知道些诉讼策略,降低损失。
附:《产品质量法》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
你的叔叔需要与生产商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你叔叔赔偿的,他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你叔叔得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你叔叔追偿。
具体赔偿数额可以详细咨询律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