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2007年按揭了一套房子,半年后我们离婚这套房子分给了前夫,,我要了孩子。这套房子当时是我出的首期款。我之所以同意把房子给他,也是出于信任他以后会为孩子考虑,会让孩子去住。可是现在他又再婚了,婚后这套房子因地震损坏被政府收购还赚了7万左右,然后又重新按揭了新房,而我失业了,我想把孩子交给他抚养,但是他现在的妻子不同意,他如果现在和她妻子离婚是否要把这房子分一半给她.
如果能证明新房房款系出卖旧房所得,房产价值中该部分房款可视为婚前财产吗?或者还能其有他方法证明这套新房是他个人财产吗?可是他现在的房产证上写了财产各50%,能按实际出资比例重新修改吗?(实际出资男方为16万,女方2万,贷款8万)
-
按约定办.
-
你好,以登记为准。
-
应当以产权登记为依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