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通过链家购买二手房,签了合同后,卖方说是链家对她欺骗,压低了她的房价,让她卖便宜了,违约不卖了。我现在已经交给卖方1万定金,2万中介费,链家不退中介费,跟卖方协商后只愿意退还定金,不愿赔偿2万中介费。
当时签了两份合同《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服务合同》,第一份合同中关于违约条款约定是这样的: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第二份合同中规定是这样: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同时,守约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有权向违约方追索,上述费用违约方应在丙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