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我和以前同事跳槽后合伙开的,从事软件开发,产品和原来的公司差不多,但确实是我们自己开发的,没有盗用原来公司的任何程序代码。
公司刚开始的时候名片上印了原来公司所属集团公司的名字,但这种名片并没有发几张,我们意识到了问题就主动更正了。
但现在原来的公司以他们集团公司的名义出了一个书面的函(我们已经拿到一份原件),给我们所有的客户或潜在客户都寄发了这个函,声明说我们冒用他们集团公司的名义欺诈客户,并盗版他们公司的产品,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业务很难开展。
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他们这种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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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工商部门举报,或者到法院起诉对方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赔偿损失和承担行政责任,具体可以进一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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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你们的产品不是盗版他们的,并且可以申请专利的话,你可以反过来告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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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通过法律来维权,维护自己企业的声誉,但要做好证据的搜集工作,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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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你这个案件必须通过诉讼解决,给客户一个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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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