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婚夫明年结婚,但是因为我们现在的能力没有办法买房,他父母将他家现在的房子让出来给我们结婚,住到他姥姥家(他姥姥自己住一个两室的房子),说过几年条件允许他们再买个便宜的。我家拿出4万给我们,因为考虑到房本是他爸的,如果以后我们离婚我就处于劣势,因为我们婚后的财产基本都是用我家钱买的,存款也不会有多少,分不到财产。我想和他签一个婚姻协议,如果以后他主动提出离婚,我没有第三者过错的,就让他赔偿我损失,他也同意。如果他没有还款能力呢?怎么界定他有没有还款能力?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就算有还款能力吗?如果我们签了这样一个书面的协议就合法吗?不公正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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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效力有很大问题,最重要的是如何判断你的损失?如果直接约定金额的话一般也有很大可能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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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约定清楚明确的,一般是有效的,建议你最好找律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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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有效,如果无法查询到对方的资产就属于无能力还款。可以不用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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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算有还款能力.书面协议这样约定有很大问题.如你有疑惑,可以聘请律师帮你代拟定婚姻期间财产约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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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婚前约定是无效的,法律不会支持,涉及到人身关系问题,所以建议不要这么约定,只能就财产进行约定。具体事宜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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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约定你婚前出资系赠与你个人,如果离婚,男方应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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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