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的正月初十来到这个公司上班,直到现在为止公司也不曾提出和我们签合同,至于上保险公司一直说给我们上了,但我们什么也没看到,有走的同事也说根本没给上。现在公司正在裁员,我想问下如果公司这次裁员名单有我,我是不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如果可以的话,我大概能得到多少?我不是北京人,因为当时刚毕业就直接来这了所以对这些都不清楚,还希望你能详细点告诉我啊!谢谢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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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无书面合同已经超过一年,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样公司就不能随便裁掉你。如果你同个月意离职的话可以要求大约15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和1.5个月的经济补偿,再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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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保险;或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保险、支付1.5至3个月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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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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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社会保险可以到社保社保大厦自己去查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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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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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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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