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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在東莞的時候,男朋友的銀行卡放在我手上 某天晚上遭到入室盜竊,竊賊非常像是我們住對面的兩個人(我們當月被盜,他們在月底晚上偷偷搬家的,第二天房東到處都找不到他們人) 早上去警局報警了,警察說需要銀行提供監控資料,而且說監控資料必須在三個月內弄到,否則根本沒辦法調查,我們的卡是在上海辦的,在東莞被盜,總金額大約15000元。 當天早上,警察就去我們住的地方拍了些照片就走了,我以后去問調查的進展怎么樣,那里的警察似乎都很不耐煩,不愿意管,還說要我自己去問銀行要監控資料,說他們走程序很慢,可能三個月都那不到調監控資料的批示,我打了很多次電話到銀行,銀行說這個是要警察局來調的 最后就是一直這樣推來推去的,沒給辦 我该怎么办?

刑事行政
2008-11-22 18: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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