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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区**医院院长李**第二封公开信 __从篡改病历事件论医患矛盾成因之思考 附:**区**医院对我的第一次公开信处理过程: 2008.11.10——公开信用快递送达李**亲启。 2008.11.15——电话询问:“信件收到了吗?”,“院长已经收到,他很快对信件有一个答复。” 2008.11.18上午10:30——电话询问:“院长不在,关于你投诉的伪证事件,你可以去找司法部门,因为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李**院长: 再次来信说上几句……一封举报完全是因私利而产生的“篡改病历”行为,(篡改痕迹三岁小孩都能识别),作为院长竟能如此袒护,终令我始料不及!可想而知,如发生真正牵涉院方利益的医疗事故,还有什么行为不能做出来的呢!我该怎么办

继承
2008-11-29 1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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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