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6月11日,我驾驶一辆新购置的汽车外出时,在并州路与对方所驾驶的车发生碰撞,造成我车辆右脸严重变形,内部防侧滑装置等损坏。 经交警现场认定,对方负全责,我无责。 对方的车只有交强险,按规定最高赔付2000元。但是经4S店估损,我的车损失费用一共12585元。对方以“没钱”为由拒绝赔偿,并且找人打电话对我进行人身威胁。 据了解对方是某医院职工,不存在经济能力达不到的现象。

交通事故
2009-07-15 15:00:4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