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您们好,感谢大家能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2000年第二轮农村土地划分,我村居民吕某因不在村里居住,不能回家种地,且当时土地还要上税,就不想要划分给他的土地,于是委托其父将他家的土地承包权转让于我。那时我们两家关系很好,所以转让时没鉴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再就是还有个委托人他父亲。于是经发包方同意,将其土地承包权转让与我,且已将此地的土地证发于我。如今八年已过,我们的委托人去世。吕某抓住无证人的漏洞,向法院起诉我将他的土地承包权私自弄于自己名下!现在我真是感觉很冤枉。所以在这里想向您们咨询一下,看看我这个案子能否胜诉。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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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您说的情况,您想有承包经营权。但到法院是要讲究证据的,因此关键看您能否找到相关证据来支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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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发包人是否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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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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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经转包于你名下,因此你享有承包权,并且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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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享有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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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享有法定承包权的。既然已经给你办理变更登记,所以除非对方主张变更登记无效,否则他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而且你们的土地证是由相关政府部门给你们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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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的耕种,对方不会不知道,更何况变更到你名下,有争议,应该去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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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