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叔叔同父亲同村,因病未成家,由爷爷抚养,爷爷是退休工人,但户口也在农村,与叔叔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只是一个人是非农户口,一个是农村户口,父亲与叔叔同村,但户口不在一起。02年叔叔过世,叔叔的承包地一直由父亲种,今年由于本地要修水库需占地,村里要将叔叔的承包地收回,理由是叔叔已过世,该户已经销户。我想请问叔叔的承包地爷爷或父亲是否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的规定继续承包,并且在本地修水库占地时索要占地补偿费。

经济相关
2009-07-14 15:21: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