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先生结婚两年,公婆想出钱交首付给我们买一套房子,若房主写的是我先生,那么这套房子属于谁的财产?是公婆还是我和先生共有的呢?恳请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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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婆没有表示首付的钱是借给你们的,没有要求你们日后要偿还的话,在你们婚后买房中出钱,也没有明确说只是给他儿子的,那么应该视为对你们夫妻的共同赠与.虽然房子登记你先生的名,因为在婚后取得的房子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归你们夫妻共同所有.而你的公婆是没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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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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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先生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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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房产买卖,只要是有配偶的,在购房合同上都要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财产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向你们这种情况,一般式要一起还贷款的,这就更证明了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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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其他书面证据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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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无相反的明确表示,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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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赠与,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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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后由一方父母所购买的房子,在一方父母没有明确赠与你先生一人的情况下应视赠与你们夫妻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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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