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买房子,看中了一套2001年取得房产证的经济实用房,但小土地使用证还没有取得,正在办理之中,我也看到对方所持有的开发商今年4月出据的办小土地使用证的收款收据。按照现在南宁市的规定,经济实用房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3年后可以上市交易。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1.如果我买这套房子,和原房主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用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办好三年后理过户手续,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2.房子总价30万元,经协商,先一次性付25万元,等办好过户手续后,补付5万元,像这样的房子,办理过户手续将在3年之后,如果签买卖合同,就注意哪几个环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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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但最好是约定对方在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后交由你方保管,以免对方拿去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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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有效
2、可以请律师帮你审查合同或代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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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其他律师若继续给予留言,亦感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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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份合同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为免后顾之忧,建议请律师帮你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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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