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法庭上不承认分居,说曾经还一起生活过,审判官也没问证据之类的,就直接拖拖,分居3年都没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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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分居叙述的不清楚。分居自然是要用证据证明的,如果你们一直居住在同一的房屋内(各自的住室),即使长期没有同居生活,也不为他人所知,故很难找到证据。至于家庭暴力,不能以夫妻打过一次架,就以家庭暴力而论。一般来说,暴力是指长期多次殴打或者殴打致残的情况。既然你已经分居达三年,如果这三年你一直在外地打工或者其他方式谋生,由你所在的地方出具证明,就足以证明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就构成了判决准予离婚的事实理由。
但对于离婚的问题,很需要慎重的考虑,不要一味地强调对方的错,多从自身找一下原因。因为这样即使离婚了,对于你以后的新生活,也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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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出警记录、医疗记录、受伤照片、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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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