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于09年4月20和前夫协议离婚,现在知道前夫婚前和一女人同居,现有身孕5个多月,请问这样算不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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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有两条途径:通过法院诉讼或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这两中途径都是法定的,受法律保护和认可的。只要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其效果也受法律保护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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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明白你的意思,到底你们办理离婚手续了吗?办了手续了就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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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则离婚了。现在你知道他婚前和别人同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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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行协议离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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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离婚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在离婚以前你的前夫存在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并且在你们的协议中你没有放弃损害赔偿的请求,那么你可以提起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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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俩的婚肯定是离了,但是基于保护无过错一方和女方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在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损害赔偿。满意请采纳,如有需要请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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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