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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11月和汇都国际购物中心签订场地租用合同,合同租赁期为3年,房租为季交。已经交了一个季度的房租、新品促销费、物管费等费用,但一直由于商场管理不善,宣传不到位,商场连店招都没有明显标识,致使很多人都不知道和明确汇都国际购物中心的位置。从而导致商场所有商家严重亏损,无法经营。 所有商户与商场多次沟通未果,现在商场要求和所有商户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2008-11-21 1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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