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9号我父亲因醉酒驾驶出了车祸!120把他拉到了第七医院,当晚诊断我父亲左腿粉碎性骨折,当晚做了手术!但在手术一年多以后我父亲的腿还是不能走路!在处理事故时,要做伤残鉴定。在做鉴定时法医说手术做的不是很成功问我们还追究医院责任不!还有就是我父亲右脚后跟也做了什么皮瓣植皮手术,手术完后脚后跟鼓出了一大截!现在穿鞋都难。
-
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鉴定为医疗事故,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向医院索赔。
也可以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认为医院的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也可以向医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想向医院索赔,请尽快,别过了诉讼时效。
如具体操作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
1.建议要求医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诊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以及诊疗行为与身体现状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并根据身体残疾等级、医疗过错等级等为依据向医院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2.皮瓣制皮手术可能存在手术操作不当造成外观不良的情况。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事故后才可向医院要求赔偿
-
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