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28日我在大庆采油七厂买了一车钢管,是油田报废的管线,由油田委托的人(或单位)起废旧管线中的人卖给我的,车装完往厂外走的时候被抓。按油田的规定从地下起出来的管线不让外卖,让交回国有资产库,我只是个钢管的收购者我买的钢管花了行价的钱,公安局现在把我的货给扣押了装货的车是外雇的也给扣了,现在卖给我钢管的那个人外逃了,公安局说我是侵占罪,我想知道我的事情算不算侵占罪,由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管线是油田的废旧管线是埋在地下的,卖给我钢管的人是起管的其中一个人,他把管从地下起出来直接就卖给我了,没有交回国有资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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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构成侵占罪,现在只是怀疑。有很多细节需要了解清楚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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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委托律师面谈处理吧,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处理,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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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侵占罪,建议你先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尽快找到卖管子给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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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