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专业人士,大家好!现急于咨询发生在本人身上的一件真实事件:本人在本地(江苏宜兴)某影楼拍摄一套婚纱照,本人在拍照当天就将全部费用付清,其中有约好店家提供100张底片刻成光盘。但因本人有事急于离开当地,在看样的当天,本人便提出要用自带U盘将100张底片拷走,经店中业务员同意,由该店员亲手操作将100张底片拷入本人U盘,但事后店家竞指称本人与其店员窜通“偷窃”其店照片,原因是其业务员未经经理许可让本人拷照片,该店员一气之下便辞职不干,本来这事本人未亲耳听到也没什么,但该店员打电话将情况向我告知相关情况,我出于了解情况的目的打电话给店家,店家仍坚持称“未经经理许可,你们就是偷照片”,我气愤非常,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害,想通过法律途径向店家讨回公道,请问我能诽谤罪起诉店家吗,除了要求道赚外,还可以要求店家作出什么赔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