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家从来没有典过房子,我们对这方面的事宜都不清楚,我的房屋典当合同上只有典当双方的名字和手印,房子的价格,典当的起始日期,也没有担保人,当时交接时我们也没有让房主写收据.我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在,房主又用房子去贷款,然后房主跑了。如果,银行来收房子去拍卖,我该怎么办? 而且,合同上的时间间隔是写“叁年”交接日期是2008年1月4日,但是终止日期错了,变成了2010年1月4日,如果是这样我们是以哪一个时间为准呢?是“2008年1月4日------2010年1月4日”还是“叁年,交接日期是2008年1月4日”为主?

民事相关
2009-07-12 15:33: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