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生前结过二次婚,前妻生有一子,20多年前,其妻要移民美国,带着6岁的儿子走了,离婚协议是女方要儿子,并负责供养,不需男方负责。4年后我弟再婚,也生有一子,今年16岁。
2004年我妈去世,留下房产一处。我们兄弟姐妹6人办了继承,每人分得1/6房产。不幸我弟2006年又病逝。2007年当时我弟妇去我弟所在工作的学校办理住房公积金,学校出具证明后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时,说要先办房屋继承。还说我弟前妻的儿子也有份,也要一起办继承。
我们都同意把房子卖掉,但我弟妇该如何才能办到继承?我们如何才能卖掉房子?20多年我弟前妻在美国也没联系过我们,我们也无法联系到他,我们该如何办?
-
你弟前妻所生的子和弟妹都有继承权;所有财产共同有协商同意处理房产就可卖房.对国外的侄子那份,你们处理房子后,他那份应得的你们可提存起来.
-
你们可以就遗产分割、遗产处置,由某人代管你海外侄子的份额,达成一个书面的协议,到公证处去做一个公证。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并提存
-
必须要找到他的儿子,实际中提存是不可能实现的。
-
找不到也能办,但比较麻烦,需要通过法院。可直接电话联系我,我可告诉你具体如何操作。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