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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出租车驾驶员,我的车遭到一伙持械斗殴的人的抢劫,但公安方面不给认定是抢劫而认定是非法占用,到现在劫我车的人还没有抓到,警方连案件也不给立,我已经保了盗抢险的,象我这种情况该由谁来赔偿?

刑事行政
2004-11-09 23:48: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出租车遭到一伙持械斗殴的人的抢劫,公安方面不给认定是抢劫,他们认定是“非法占用”,的依据是什么?谁非法占用了就找谁!
    找不到非法占用人,就要求公安解决。
  • 陶律师:案情是这样的:2004年9月25日凌晨一点十分左右,我驾驶出租车在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五洲宾馆接客,当时从副驾驶室上来一年轻的外地人说到石粘(石粘离泽国九公里),话未说完,后座上接二连三上来了好几个人可能有六、七个人,我说叫他们换乘二辆车,突然后座的人对我头部来了二拳,并扬言要是我不开的话捅死我,没法我只好先挪了一下车子,打算到鸣翔宾馆那里我们出租车的停车场再说。正当开了不到二十米路时,前面有一大摊人挡住了去路,也不知前面到底是打架了还是看什么热闹,其中有四个持刀的人叫我把车停住,车上人叫我冲过去,我当然不敢,当车慢时我乘机打开了车门,并把左脚伸了出去,其时车里人还抓住我的头发,因我头发短他们没抓住,我正想叫我们自己的出租车同行,突然听到呼的一声,我的车已经被这帮人抢走了。我马上叫来了浙JM3548与浙JM2446出租车一起追赶,当追至泽国泥桥时看到了车子拐进了一条新路,我们也追赶了进去,后浙JM3548驾驶员说这可能是一条死路,因此我们在路中间拦他们,期间我报警是打110的,我们站在路中间拦我的车时对方抢我车的就朝我们站的地方直撞过来,我们没法只好避让,等到我们调头从这条新的土路上出来追到马路上时我的车子已经不知去向了,无奈我们只能等警察了,并派浙JM8800、浙JM8811、浙JM1336等车去追,但没有追到。后来泽国派出所警察来到了现场叫我们先去做笔录,到派出所后警察先向领导汇报案情后再给我做笔录,笔录还没有做完时大溪派出所打来电话说大溪三池窟(离泽国十四公里,离石粘十二公里,泽国离石粘九公里,象一个三角形中的三个角)有一辆车开到了河里去了,叫我们先去看一下,我们去时因整个车子都已经沉下去了根本看不到,到第二天打捞出来后才确认是我的车。因车子在水里十来个小时所以损失严重,估计可能已经超出了十万元钱。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本来办案民警也认定这是抢劫案的,说只要保险公司要就叫我去开好了,但到我真的去派出所开证明时办案民警说象我这样的案件他也是第一次遇到,定抢劫案有一定的难度,说只能定非法占用。
    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是派出所存在猫腻还是什么名堂,定非法占用是否是对的?是不是就不能定抢劫案,派出所给我们的解释是说这天有二帮人在泽国打起来,而抢我车的人抢我车的目的是为了逃命,我想就算是为了逃命而当我们在泥桥的新路追上我的车时这时我们二辆车只有三个人而对方有七、八个人已经对他们够不成威胁已经可以弃车了,但他们没有弃车,而是朝我们冲过来,这样的情况难道还不算抢劫吗?
    还有就算逃命,因他们上车是说到石粘的,但最后车子是在三池窟的地方掉到了河里去的,而三池窟与石粘相差十二公里,等于是到了石粘再往甬台温高速公路走的路程,现在虽然是掉到了河里面去了,不然到底是想占为已有也说不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