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夫是安陆市木梓乡黄冲村人,四年前就在该村的一个“大洼”水库养鱼,当时和村里只是一个“以塘养堤”的口头协议。这几年我妹夫一直管理着这个水库,包括水库水位及库堤的管理!村里也没有要求我妹夫签过合同。但这个月村支书的侄子介绍了外地的二个人来承包这个水库。承包条件是30年7.5万元,并负责修好堤。刚开始说是我妹夫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但7月8日下午那两个外地人请村里的干部到安陆协商,并没有通知我妹夫,在我妹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和别人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并且8月1日就要生效,合同中没有提到现在水库中十多万元鱼怎么处理的相关事宜。8月1日别人就要来接管水库,几年的投资就要毁于一旦,请问我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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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与村委会协商补偿事宜,村委会在发包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注意保存好证据。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本律师,本律师已经成功处理过类似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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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要解除与你妹夫的承包合同,应当提前通知你妹夫,并与他协商补偿的问题;而你妹夫要转包(即与别人签订水库承包合同),也应当经发包人(即村委会)同意。
建议你们找村委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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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法院起诉解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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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下,你妹夫有优先承包权,如协商不成或没有协商的必要都可向法院起诉。最好先把他们签的合同弄到手,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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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