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母亲因重伤害致人脾摘除第十肋骨骨折,现羁押在看守所已经批捕。现在我们经人协商已经私了积极赔偿了,有派出所和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此事就此了结。请问律师,法院会怎样判刑?

刑事行政
2008-11-21 16:07: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你母亲如果伤害他人构成重伤,则有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年限法院会综合根据事实情况来判决。
    如果以上解答给您带来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以示对辛苦劳动律师的小小鼓励。
  • 1、积极赔偿,可以做为减轻处罚的情节。
    2、如果现场的询问笔录上和在派出所的讯问笔录,都写的是误伤,那么可能构成过失重伤罪。
    3、以上情形,结合起来,最好的结果,可能判缓刑。
  • 如果询问笔录上确实是写的误伤,你母亲可能构成过失重伤罪。如果积极地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也可能判处缓刑。
  • 刑事案件因为涉及的问题较多 ,为了你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帮助。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