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2005年在长沙一家企业的外地经营部任负责人,因受骗进了别人的赌局.输了30多万并挪用了当时公司10万左右货款赌输了.后投案自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归还了3万元并和公司签了7万左右的还款协议一年内还清,后经营部所在当地法院判我1年半有期徒刑,2年缓刑.2007年11月份过缓刑考验期,后我出来后,一直没找到好的工作.前面又借了别人很多的钱,家里小孩子又小要养,母亲生病后又去世.一直压力很大.只有2006年10月份还过公司2000元.现在我也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要还的话也只能还几百元.现公司已向长沙当地法院起诉.7月28号开庭,因为我没有还款能力,我也不想去应诉.现在我也是真的没钱去还.连诉讼费我都承担不了.如果我去应诉而无能力按判决书执行.我会受到刑事上的处罚吗?如果我不去应诉.会有什么后果? 从上面的情况看本案过了追诉期没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