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我为一公安干警贷款担保,他违约不还,o6年被信用社起诉,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发现其岳父也已因借款起诉进入执行程序,其工资通过法院被其岳父扣押,07年借款人定了还款计划,年底还清,但继续违约。09年又启动执行担保人妻子的存款时,担保人发现,其岳父的欠款已扣完,随后其岳母及小舅子又分别起诉7万和5万,继续扣其工资,信用社多次提出扣其工资,因在两个执行庭未能实现,请问同一个被执行人在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执行局,两个执行庭,法律有没有规定执行顺序,其有多名小舅子小姨子若再起诉,我将永远不能要回我替他支付的本息,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