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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0日上午十点左右受害人朱**,孟**夫妇骑踏板电动车从市区(至东向西)右侧慢车道边向左侧小区门口转弯(没有走斑马线距1-2米样子)行驶对面快车道三分之二时被至西向东急速驶来的江淮牌中型货车(该车时速在60码以上,经查刹车制动不良,重载,没有本能刹车迹象)直接撞出去十几米远,到二 三十几米远货车才完全停下来。道路两旁都有警示标志和警示灯,过道有斑马线,请问双方的责任如何认定,谁应负主要责任?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
2009-07-10 20:33: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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