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今年四月过世了,留有房产一处,因与我婶婶十年前离婚,把孩子判给女方,孩子已改随别的姓名,十多年没有联系,请问遗产是否应该给我叔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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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他虽然离婚,但孩子仍然是你叔的,无论是否改姓,因此孩子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他的财产。
2、如果你们在叔叔生前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付出较多,可以分得一部分遗产,这是《继承法》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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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应该属于你叔叔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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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些情况,并不影响你叔孩子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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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并不影响你叔叔的孩子的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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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中有你叔的孩子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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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遗嘱,你叔叔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包括你叔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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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