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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4月 我开汽车从加油站缓缓驶出,在过道的时候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由于对方速度过快他来不及躲闪,在我汽车的尾部(我是车是普桑)的保险杠带了一下 摩托车就翻在了地上,因为当时他的速度太快有惯性 人在地上摔了好几个滚,人随后就送进医院治疗,由于我在过道时,车子的一小部分占了车道,故交警队判我车占车道,我负全部责任,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处理好了,该赔给对方的费用也都赔清楚了,在一次偶尔的机会中 我得知我撞的那个人是无证驾驶,在交通事故发生时 他用了他堂哥的驾驶证和身体证等一些材料来作为他的资料,请问若是对方是无证驾驶,我是占了车道 这样的话,我负的责任应该是多少?我若要去追究,我该准备哪些证明材料?(被我碰的那个人的亲戚是个官,所以事故一出,就都给打好招呼, 不然我想交警队当时不会连当事人有无驾驶证也不会查不出)

交通事故
2009-07-11 16:52: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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