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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租了某单位两间门面房,因当时资金问题先将一间转给了别人,当时向他要了3000元的转让费,今年合同到期后我能向他要回我的房子码? 还有一件事是房租的事,去年房租我们是30元一平米,可今年他们单位说要调价,可是一调价就是涨到了45一平米,我问了附近其他单位的门面房也就是36一平米。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08-11-28 17:48: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看你们当时合同怎么签订的,按照合同履行。
  • 你把从单位承租过来的门面房转租给了他,是否经过了单位的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你的转租行为的无效的,当然了,如果单位默许了,而且转转期限到了,你应该可以要回房屋。
    房租应该在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一旦约定,除非双方同意变更,否则单方是不能随意提高租金的。
    仅供参考。
  • 如果合同未到期,出租方是不能随便涨价的,如果己到期调价是可以的,你有优先承租权.关于你转让的那间是否签有协议
  • 这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明确了租金在几年内都是30元,则其调价是不合理的,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那你如果认为其调价不合适,可以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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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