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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我出了车祸,驾驶员负全责。驾驶员和车主拿了钱给我看病。我出了院起诉了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车子保了险)。在庭审中,我放弃要求驾驶员和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过调解,2005年9月20日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了我钱。我和保险公司在协议上签了字。2006年车主死了。2008年车主家属、父母、儿子将我告上法庭,说清明才发现医院给的预交款条据(不是发票),以此作为证据告我,说我既然放弃了要求赔偿,就该退还当初给我的医药费(车主死前从没主张过)。已经开过两次庭了, 这几天法官找我谈话,要我同意调解。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不该退还?

交通事故
2009-07-09 23:12: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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