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前几天我在这个网上发表了“恋爱分手,强迫还钱”的咨询。很多好心的律师给我留言,非常感谢。这事我再发一遍:“我06年与一男子交往,当时已经分隔2地,那时候那男子对我很好,每月都汇钱给我生活费,让我买些衣服、鞋子、花等等,因为分隔2地,他感受不到我对他的好,就开始常常发脾气,有时候打电话对我大骂,我后来受不了这种性格,今年过年提出分手,他又甜言蜜语,我没有再理会,我们也没有再见面,从过年后,他没有再汇过钱给我,我们几乎没有电话沟通,原以为事情至此结束.可是他们父母月今年7月打电话威胁我,要么继续跟他儿子交往并且要求见我家长,要是分手的话就要求我交出这几年他给我的生活费,大约4万快钱!他手上有汇款记录,说要是不交往就上法庭告我,要求我还钱。我申明一下,这些年他给我的钱都是他自愿给我当生活费,我有QQ聊天记录为证,在法律上我是否要还他钱呢?”
好心的律师,告诉我该怎么做?我现在一个人在外地上班,也不想被他们家人纠缠,怎样才能打赢官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