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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间: 2009年04月08日 事发地点: 大连某高中篮球场 事发经过: 学生10人自由组队进行篮球比赛,我儿子持球,另一同学抢球,结果抢球同学将我儿子搂抱摔倒,将我儿子压在下面,结果该同学自己将左手小臂骨折,入院住院治疗。治疗期间,我们两次看望 ,但对方说我儿子没有责任,且整个治疗过程未于我方做任何沟通,三个月后,突然告知我方要求赔偿医疗费用(治疗总额多达23686元,扣除保险赔付2600元),请问:我们如何处理?谢谢!

损害赔偿
2009-07-10 13: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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