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被雇佣四年多的业务员。因工作期间上午我十点半左右开车外出要帐,翻车导致昏迷,我备用装卸人员马上给我老板打电话,直到下午将近六点的时候我老板才把我送到医院。到医院诊断结果是:左肾出血以及左胳膊摔断 我在医院一直到6月2号出院我老板从没有去医院看过我。我在住院期间我的护理{误工}费及我父母在医院的陪床费 虽然我现在左肾正在好转但我现在的左胳膊因摔断导致的4个月没有工作收入。 只在医院我就花费了10000多元 加上我的后期营养 老板总共才赔付我16000元 可我每月的工资就3000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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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事情发生时间,你没有具体说明!要想获得更多赔偿,建议委托本律师依法诉讼!前提你的老板有赔偿能力!最好是找本律师面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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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的时间是5月17号上午,他们当然是有相当的赔偿能力,但他们所说他们应当赔付任何责任之类的话题很让我气不过,我这可是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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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构成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工伤赔偿,治疗期间内的工资是要正常发放的,护理费也是由单位承担的,如果造成鉴定构成残疾,还可以要求残疾补助费等赔偿,具体情况建议与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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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