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三个儿子 一个女儿
有两处房产 一处楼房 一处平房
生前爷爷一直跟随小儿子在楼房生活,所以将房产作价七万五千元钱过户给小儿子 但由于一直是受小儿子照顾(虽然照顾不周)所以抵消三万 就是小儿子应该给我爷爷 四万五千块钱 然后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但这钱给没给没有证据。
然后把平房作价四万五过户给大二子,大儿子应该给我爷爷四万五千块钱·遗嘱上说明这个钱没有给。 这样我爷爷就应该有9万快钱 等他死后再给每个儿女一人两万 剩下一万就作为他的丧葬费
但爷爷死后 跟爷爷一起生活的小儿子说爷爷一分钱也没有。并说自己已经把钱给了爷爷,但没有证据,至于为什么没有他说是借给别人了 但没欠条。
爷爷治病是100%报销的·
爷爷过世后 工作单位会给爷爷补发十个月的工资约2万元 这个钱应该由谁领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