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创业的青年,本想再郑州市接家饭店经营。在几个月的查询中终于找到了自己满意的一家饭店,本来一切已经谈好(合同已签),而且交了一万元作为押金,但由于本人是刚踏入社会,经验比较少,后来经人打听说该地区明年就会拆迁,于是我就找该饭店的老板说明原因,但是该店老板以合同已经签了,拒绝还回一万元押金,我都不知道该怎末做了?请帮帮我好吗?如果我要求在合同中添加:如果该店在三年内拆迁,甲方按80%的转让金还给乙方。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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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年拆迁是原老板知道的或众所周知的,那该老板有欺诈行为,可以以此解除合同,要回押金;也可以此降低转让费;你可随时补充情况进一步与我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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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接下那个店,可以尝试解除合同,我个人认为饭店老板明知要拆迁而故意隐瞒,有欺诈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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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